岗位:法务主管 隶属:集团办 职级:主管级 岗位主旨: 1.主导企业法务管理体系运行合完善,预防合管控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; 2.建立企业常用契约的标准应用范本,并主导专项合作契约的草拟; 3.从法务角度审定企业内外部各类契约文件,确保其合法性、完整性、诉讼有效性; 4.牵头组织处理企业各类合同、知识产权、劳资纠纷与诉讼,必要时对接外部律所; 5.协同需求部门进行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培训。 岗位要求: 1.30-52岁,法律相关专业本科,持法律职业资格证,有律师执业证优先; 2.4年以上规模化企业法务岗工作经验,能独立开展企业法务管理工作; 3.熟悉公司法、合同法、经济法、劳动合同法,有独立诉讼经验。 工作地:集团本部(九江市) 薪资:6-8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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